拱北海关宣讲新信用管理办法

2019-01-04 00:00:00

来源:珠海特区报

12月13日,拱北海关举办“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及AEO国际互认宣讲会”,面向关区200多家企业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和国际海关AEO制度,同时还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和部分商业银行向企业讲解金融机构对守信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守信激励项目,帮助高信用企业用好相关政策红利和金融红利。

据拱北海关介绍,新修订的《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信用管理办法》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管理方面融入了检验检疫业务要求和标准,企业信用认定标准更加全面、科学、客观,更符合企业所属行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力度,对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给予更多便利。

根据新的《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企业按照信用状况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也叫AEO企业。海关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海关的高级认证企业在国内可享受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便利措施,在国外可享受与我国签署AEO互认国家的通关便利,可谓获益多多;失信企业则受到海关严密监管,有关信息还会共享给法院、税务、工商、环保、安监等多部门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处处受限。(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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