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专利行政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8-11-30 10:49:24

来源:本站编辑

 为推进我市专利行政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完善专利行政领域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该办法并予印发。该办法分4部分共21条,对专利行政领域红黑名单的适用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奖惩措施、发布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专利行政工作有关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认定标准

红名单认定标准:一是在专利行政领域具备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诚信守法经营、自觉保护专利权益,受到社会、公众好评的;二是在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中获得国家及地方专利奖励的;三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应给予激励的其他情形。

黑名单认定标准:一是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情节严重或者影响较坏的重大侵权及假冒行政案件;二是以盈利为目的,2次或2次以上侵犯专利权的重复(多次)侵权行政案件;

三是以盈利为目的,经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告知仍不改正的专利恶意假冒案件;四是不依法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的;五是非法从事专利代理的;六是专利服务机构或者专利服务人员,在开展专利服务中失信的;七是依据规定应予惩戒的其他情形。

三、认定程序

红黑名单无需申报,由市知识产权局在履行职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依法产生和获得的市场主体行为信息进行认定。

红名单认定程序:分为初步名单认定、名单公示、名单审定等三个步骤,具体由市知识产权局依据程序和规范实施。

黑名单认定程序:分为初步名单认定、信息告知、名单审定、信息比对四个步骤。具体由市知识产权局依据程序和规范实施。

四、奖惩措施

对列入红名单的激励措施:一是列为市知识产权局政策重点扶持对象;二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专利项目,申请市级专利项目的优先安排或者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三是《珠海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激励。激励措施可单项或多项进行。

对列入黑名单惩戒措施:一是列为市知识产权局重点监管对象;二是取消各级专利项目申报资格;三是《珠海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惩戒。惩戒措施可单项或多项进行。

五、发布期限及方式

红黑名单每年发布一次。市知识产权局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信用红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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